相关数据引发英国《泰晤士报》网站关注。
但疫情带来的需求回落阴影,还笼罩在钢铁行业头上。2020年上半年中国粗钢产量依旧呈现同比增长态势,但需求端整体下滑。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表示,目前太钢具备年产1200万吨钢(其中450万吨不锈钢)的能力,此次宝武联合重组太钢,将有助于提升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有助于产业结构调整,助力钢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而太钢集团已形成以不锈钢、冷轧硅钢、高强韧系列钢材为主的高效节能长寿型产品集群,重点产品应用于石油、化工、造船、集装箱、铁路、汽车、城市轻轨、大型电站、神舟系列飞船等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双相钢、耐热钢、铁路行业用钢、车轴钢等20多个品种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30多个品种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兼并重组后的宝武马太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宝武)本身也是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产物。下一个是谁?据兰格钢铁研究中心测算,按照十大钢铁企业粗钢累计产量计算,2019年钢铁产业集中度仅为36.6%,宝武联合重组太钢后,钢铁产业集中度将达到37.7%,提升1.1个百分点。早在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主要针对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46号文件,设定的总目标是,到2025年中国钢铁产业60%-70%的产量将集中在10家左右大集团内,其中包括8000万吨级的钢铁集团3家-4家、4000万吨级的钢铁集团6家-8家。
东北地区以央企鞍钢为主,包括内蒙古在内;华北是河钢和首钢,这两家公司具有重组意义,但是具体实施上还有很多问题和矛盾没有解除,未来能否推进仍是未知数。按照《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2016-2021)》中提出的路线,2019-2021年,要实现钢铁产能规模提升至8000万吨至1亿吨规模。应具有与综合能源服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经营设备。
(一)升级:通过复评的服务机构能力等级提升。服务机构应据实填写申报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拒绝其申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能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为终端用户提供专业的、多元化的能源服务,从事能源咨询与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系统运营、能效提升、市场化交易等方面服务的相关单位。二级:70%(含)得分比例<85%。
(二)综合能源服务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能源规划设计、能源诊断咨询、增量配电网建设、用户侧分布式能源投资建设(例如风电、光伏、储能、充电桩等)、能源监测监控、能效管理、需求响应、电能替代、电能质量治理、智能运维、资源综合利用、智能用电产品开发、售电等能源交易服务等。第八条 综合能力评估内容包括:基础能力、专项能力、技术能力、人员能力和信用能力。
第四章 评估流程第十一条 形式审查科技中心在收到申请文件后,负责对资料、相关资质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真实、完整、有效),出具《形式审查意见书》,并在收到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初评意见需确定受评机构综合能源服务能力初评等级、专项能源服务能力初评等级,以及评审依据。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在获得综合能源服务能力等级的同时,也将获得专项能源服务能力等级。
3.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业务活动不符合法定要求并造成严重影响的。2.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六)信用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持续保持诚实守信经营。附件综合能源服务机构能力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能源服务市场秩序,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提升从事综合能源服务相关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条 结果异议处理。第五条 服务机构在申请时,须填写《综合能源服务机构能力评估申报书》。
4.其他违法违纪或严重失信的情况。(三)警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科技中心将出具书面警告通知,并要求整改:1.受到用户投诉,经科技中心核实确系服务机构责任的。
(四)人员要求:拥有20名及以上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初评采用线上评审方式(二)评估工作小组按照评估要求和评分指标体系,对受评机构进行初评,形成初评意见。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能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为终端用户提供专业的、多元化的能源服务,从事能源咨询与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系统运营、能效提升、市场化交易等方面服务的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应掌握电力系统或能源动力基本技术及相关专业知识,具备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第十五条 公布对受评机构综合能源服务能力等级、专项能源服务能力等级进行确认。
证书校验二维码。服务机构对复评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申请复议。
第六章 证书第二十一条 证书主要包含以下信息:证书编号。第五条 服务机构在申请时,须填写《综合能源服务机构能力评估申报书》。
第十二条 评估准备整理评估资料,对接评估专家。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得分比例85%(含)以上。
第十三条 初评(一)根据受评机构业务特点、企业规模组建评估工作小组,小组应不少于3名评估专家。(四)人员要求:拥有20名及以上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三级:60%(含)得分比例<70%。第十四条 评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受评机构、受评机构初评意见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书。
二级:70%(含)得分比例<85%。等级释义。
3.评估工作小组对受评机构进行打分,形成现场评估意见并签字。评审意见中需确定受评机构综合能源服务能力等级、专项能源服务能力等级,以及评审依据。
发证日期、有效期。第三章 评估内容和等级第七条 综合能源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包括综合能力评估和专项能力评估。
第六条 服务机构申请的基本要求(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有综合能源服务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对终端用户提供相应的综合服务。(二)维持原等级:通过复评的服务机构维持之前所评定的能力等级。第九条 专项能力评估范围包括:业务集成、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光伏建设、风电建设、储能建设、充电桩建设、能源信息系统建设、节能服务、电能替代服务、电能质量治理、智能运维、智能设备生产、售电服务等。关于查询证书有效性的说明。
弄虚作假者2年内不得再次办理申报手续。(四)开展现场评估的专家不少于2名。
在获得综合能源服务能力等级的同时,也将获得专项能源服务能力等级。2.评估工作小组与受评机构业务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并查看现场。
第八条 综合能力评估内容包括:基础能力、专项能力、技术能力、人员能力和信用能力。3.其他违反本办法或相关规定的行为。